第二届中国建筑摄影大奖赛征稿启示(第一号通知) 首届中国建筑摄影大奖赛的举办在海内外引起了广泛的瞩目,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对繁荣中外建筑创作、普及建筑文化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秉承首届大奖赛的举办宗旨,由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的第二届大奖赛将于2003年6月至10月在北京举行。
一、大奖赛主题:建筑与创作 二、拍摄题材:本次大赛只接纳对建筑及建筑群的内景、外景(含景观设计作品)的拍摄作品。不接受对构筑物、市政工程及设施的拍摄作品。 三、规则: 1、影赛面向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和国内外所有职业建筑摄影师、其他领域专业摄影师及业余爱好者征稿。 2、截稿日期为2003年9月15日,以参赛作品的邮戳日期为准,每位参赛者限寄单幅作品10幅(不收组照)。获奖者将于2003年10月20日前通过挂号信收到获奖通知,其获奖作品也将陆续刊登在2003年、2004年的《建筑创作》杂志上并将正式出版《第二届中国建筑摄影大奖赛获奖作品集》。获奖者须于接到获奖通知的14天内,签署并寄回授权保证书,否则视做无效并另选他人作为获奖者。 3、请确保作品为参赛者本人原创,拥有对作品的一切权利,包括公开出版权;并在参加比赛后,声明授予《建筑创作》杂志社对作品的出版使用权。在参加比赛时,必须确保参赛作品未在任何媒体(包括书籍、杂志、明信片、挂历等等)公开发表过。所有参赛作品保留参赛者的唯一所有权,以下情况除外:我们有权在《建筑创作》杂志、《建筑创作》杂志社与其他出版社联合出版的《第二届中国建筑摄影大奖赛获奖作品集》及《建筑创作》名下网站以及现有的或将来出现的媒体上以印刷或电子出版形式发表获奖作品及获奖作者的姓名、城市、省或地区及拍摄数据而不在将来对获奖者做出更进一步的经济补偿。我们还拥有在与第二届中国建筑摄影大奖赛有关的展览及宣传中对获奖作品的无偿使用权。 4、作品规格及要求: 我们只接受未经装裱的8×12英寸(20cm×30cm)、12×12英寸(30cm×30cm)以及11×14英寸(28cm×35cm)规格的彩色或黑白照片。因底片规格或画面剪裁而变化的画幅,长边应为14英寸(35cm)。所有作品背面均须贴放《作品表》一张(切勿在照片背后直接书写)。 5、参赛表格: 请认真以正楷填写《参加表》(包括《作者表》和《成绩表》)及《作品表》。所有稿件背面贴放的《作品表》中内容必须与《参加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6、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7、以下人员无参赛资格:《建筑创作》杂志社及其广告客户的正式员工及其直系亲属。 8、作品、参赛表格请寄至: 100045 北京市南礼士路62号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创作》杂志社 收 咨询联系人:梁海仁、刘锦标 E-MAIL:biadinfo@263·net TEL:86-10-68011155-3480、3482、6006、8279、 Fax:86-10-68034041 邮寄过程中如发生参赛作品丢失,我们将不对此负责。 9、所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稿件一律视为无效并不予退回。 10、凡投寄作品参加本大赛的作者,主办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此规则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四、评选委员会: 评委会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勘察设计大师马国馨任主任委员;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副书记、《中国摄影报》总编辑李前光任副主任委员。 评委会委员名单(略) 五、奖项设置及解释: 1、作品奖:
注:凡是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有效参赛作品均有资格角逐上述奖项。 2、作者奖: 首届《建筑创作》中国最佳建筑摄影师奖(3名):各奖励10,000元人民币,奖杯1座,《获奖作品集》1册 注:(1) 凡报满10幅有效参赛作品的作者有角逐该奖项的资格。以10幅作品总成绩评出获奖者。 (2) 其作品仍有机会角逐作品奖各项奖项。 本次大奖赛奖金总额156,000元人民币。 六、本次大奖赛获奖作品展将于2003年10月下旬在中国建筑学会成立50周年活动中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届时将举行盛大的开幕式及颁奖典礼,将邀请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各大主流媒体及建筑界、摄影界名流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