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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影无忌》网站各类规则2011年修订版


   作者:色影无忌

 发表时间:2011.07.21 更新


《色影无忌》主题管理规则

为鼓励会员积极参与,本站论坛设立了主题管理之功能,获得授权后,会员可以对自己发起的主题进行管理。

主题管理规则如下:

1、 对于回复数达到或超过 25 的摄影相关主题,主题发起人即发帖人可以申请主题管理权限(非摄影类主题原则上不支持主题管理,摄影类主题质量、贴主参与度将影响批复)。

2、 主题管理者原则上由主题发起人即发帖人承担,如果主题发起人确实因时间或其他原因无法主持,主题发起人可以从在该主题发过回复的会员当中挑选提出更换人选。

3、 主题管理者必须承担主持和引导该主题相关讨论的义务。

4、 主题管理者具有编辑首帖的权限,以便整理讨论成果。为保障主题正常讨论和不跑题,主题管理者有删除跟帖的权限。

5、 如果主题管理者长期不参与讨论,其他参与讨论的网友可向版主提出管理该主题的请求,原则上版主在征求主题发起人的同意之后,更改主题管理者,如果无法和原主题管理者取得联系,版主保留无需同意即更改的权利。

6、 如果主题管理者管理不善,在该主题中引起争吵,导致讨论无法继续,版主可收回管理权限。

不能授予主题管理权限之主题:

1、 对于有关“二手商家”或者“商城商家”产品的讨论的主题一律不予发放主题管理权限。如果发起者认为有人故意捣乱,可以向有关的版主投诉。

2、 对于有滥用管理权限的记录(比如随意删除意见相左的发言者的管理者的新主题管理申请,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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