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摄影是否会因为侵犯别人肖像权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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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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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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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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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一游

首先,不太明确你所指的“偷拍偷录得到的线索”是个人行为还是司法机关

的行为。

其次,所谓“偷拍偷录得到的线索”是否属于他人隐私仍不明确,只好推断作答

1、如是司法机关的按法规程序取证,那么则不会牵扯到侵犯隐私权一说。

2、如是个人行为,那么可以告诉你,“偷拍偷录得到的线索”根本不可能成为

诉讼证据,因为“偷拍偷录得到的线索”“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质证程序”,因

为法律严格规定在收集证据时必须是采取合法手段,例如不能偷拍头摄等。

3、至于是否会起诉你侵犯隐私权,那么则要是实际情况而定,可以告诉你有这

种可能也没这种可能,具体要看当事人是否知情,再者则要看当时人是否起诉

你了,如果一但起诉,一般你是没有胜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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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泡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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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的合法使用范围:

1、在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

我们国家法律明文有规定,在新闻中使用相关的人物肖像属于合法行为。

所以在新闻上出现自己的肖像根本不牵扯肖像权侵权一说。

至于这个知情权还往lionking给指点一二,俺有点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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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的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肖像权是自然人所有的民事权利,同时也是具有特定性以及此权利是一种专有权

肖像合法权利范围

1、制作权

2、使用权

3、维护完整权

肖像权的合法使用范围:

1、在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

2、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社会公益而举办特定活动而使用自然人的肖像

3、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而使用参与者的肖像

4、为肖像权人自身利益而使用其肖像

5、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而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使用他人的肖像

怎样算侵权:

1、使用自然人肖像,为经其同意

2、以营利为目的进行使用

注:自然人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并可要求赔偿一定的损失。

这种案件属不告不理类,即你不高,法院就不理。

隐私权

1、生活安宁权

生活不被非法窥视、骚扰,住所不被非法监视等。

2、生活信息的控制、保密权

例如财产状况、爱好、信仰等一大堆记不大清。

3、通信秘密权

比如电话、信件、传真等等。

4、隐私利用权

也就是说你对你的隐私有利用其产生价值的权利

好象利用权里提到过利用自己的身体作为摄影,美术的创作对象,那么

侵犯肖像权的同时也有可能侵犯隐私权

肖像权有其一定的专有性,也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所能被侵犯的肯定是

肖像权,在特定的情况下才能是即侵犯其肖像权又侵犯其隐私权

例如权利人是在公共场合下被拍摄和在家中被拍摄则有区别。

在公共场合下权利人只能是以侵犯肖像权起诉。

但在家中则即可以隐私权起诉,也可以以肖像权起诉。

不过这些都是不告不理的事情,只要没人告你就没事儿,有人告你就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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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偏题了。

晚安,到此一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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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排偷录得到的线索可以作为法庭证据,如果证据无效可以告偷录者侵害隐私权吗,可能有些偏题,请法律界和新闻界的朋友给些答案。
LIONKING,晚安,俺睡觉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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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会理别人骂我侵犯他/她的肖像权。

[lionking 编辑于 2002-07-31 01:36 ]

[2002-07-31 01:57 补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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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地带,看来有很多国家地区都受这问题困扰。
但好像知情权占上风,毕竟可以对社会上的一些弊端起到良好的制衡作用。要是失去知情权,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

[lionking 编辑于 2002-07-31 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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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和隐私权如何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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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一改! 应该是在健全的体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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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体制中,人民是享有知情权的,新闻的报道正是符合了人民的知情权,除非因某一(肖像)损害了整体人民的利益,但这种情况似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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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一句,新闻工作者再报道新闻时,是如何对待肖像权和隐私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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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基本法,英国的普通法及美国的宪法对肖像权的闸释都是基于对集体权益的保障,而不是基于对肖像本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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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公司未经过(成龙)的同意而擅用了他的肖像在某个新产品上,而消费者基于对(成龙)先生的信任而相信了这个产品。这其实是以诈骗的手法误导了消费者,欺骗了消费者。肖像权要保障的对象正是这些消费者,而不是(成龙)先生本人。

所以应该说,如果(甲)要告(乙)侵犯他的肖像权,只有在(甲)能够提出充份理据,证明到(乙)因为擅自使用(甲)的肖像而损害了公众利益的时候,(甲)才可以告(乙)侵犯他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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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看了一下,我觉得因该这样理解:
2个权力:1,肖像权。2,肖像的使用权
拍摄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干预阻止你的拍摄行为。同时你的拍摄过程不得妨碍他人。
刊登的过程中,牵涉到肖像权和肖像的使用权,必须和当事人达成协议。(文字形式)
还有刊登后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后果有时候不堪设想。。。。。
不知道对否???懂法律请指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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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是不可以乱用的,它存在的精粹是为了保障公众集体的利益的,而并不是保障某人或明星的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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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如何不侵害隐私?举个例:拍了个街景,可画面里有个抱二奶的。。。接着,这张PP被家人看到了,然后引出的家破人亡人惨案,如果追究到你头上,这个责任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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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关注!!
知道了可以在下次被骂的时候争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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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那么在公共场所拍照片有没有限制呢?
一次拍一个露天的摊点老板娘不让,不过还是拍了~~~
有懂法律的,谈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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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和当事人的协议,只要你刊登出来,就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只是当事人不知道或者没有起诉你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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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不用于商业目的或侵犯他人隐私就可以。
如果要参赛最好先与他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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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只要人物不占主要成份,应该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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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程度下是不违法的。

民法通则100条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当然了,你如果不是为了营利,但也有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例如使用图画(他人的肖像图画)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进行贬低其

人格、毁坏其名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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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99%你得赔钱了。除非你有硬的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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